第一百四十三章 无罪释放-《人渣》

    程一瞬在拘留室以及后来在看守所,基本上都没有受欺负,原因有三个,一是他已经年过四十了,和别人比年纪要大的多,而多数犯人们都是小年轻,中国敬老的习惯,在牢房里一样得到了体现,一般情况下,年龄过大者,通常不怎么被欺负,当然要是被人惦记上,那就完全不同了。可赵兴东三人还没有本事和胆量,把手伸到那里,所以程一瞬还是享受了中老年同志的待遇。

    第二个原因是程一瞬显得精神状态不正常,总是一言不发,饭都不记得吃,水也不知道喝,有点像个傻子,就算有人打骂他两下,他也无动于衷,这让犯人们也失去了欺负他的快感,所谓征服感和支配欲是导致虐待的一个主要动机,如果反抗或者害怕,那会导致施虐者更加来劲,可程一瞬像行尸走肉一般,让想欺负他的犯人很是索然无味,这倒令他少遭了不少罪。

    第三个原因当然跟程一瞬所犯‘罪行’有关,通常重罪的犯人,是不受欺负的,监狱里是有自己的一套习俗和排位规则,这和正常社会是一个道理,例如领导呀、教授呀,就是受到广大人民群众敬仰的,监狱同理,如果赶上连环杀手进了牢房,大家非把他当先人敬起来不可。当然程老师没有那么生猛,可他进来的理由,同样让所有犯人瞠目,搞自己的闺女,乖乖不得了,虽说这种事也不是没有,但毕竟太罕见了,犯人们也有价值观,这种罪行首先让他们恶心,心里就跟程一瞬生出距离感了,自然对他的骚扰也就相对少了。

    不知道自己‘因祸得福’的程一瞬,哪里有心思分析自己不受欺负的原因,他满脑子都是那个卷宗的内容,这已经不能用震惊来形容他的心情,用呆若木鸡形容才恰当,他的头脑里只是反复出现一个问题,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呢!

    不仅程一瞬会这样问,所有知道这件事的人都会这么问,为什么呢?一个光荣的人民教师,怎么能犯下如此禽兽不如的罪行呢?这家伙平时看起来还挺斯文的,没想到竟是这种人渣!他闺女多可怜啊!这辈子不就毁了吗?一个小女娃,这以后的日子可咋过呀!他老婆是干什么吃的,丈夫糟蹋女儿,做妻子的能不知道吗?这个老婆肯定有问题啊!还有这个家庭恐怕就要散伙了吧,老婆竟然是自己老公的丈母娘,闺女和老爹有夫妻关系,这辈分该咋论呢?荒唐啊!只有禽兽之家才这么乱伦,真是人间悲剧啊!

    老百姓怎么议论,那都是不承担什么责任的,可有些人却因为责任重大,不敢轻易的表态。县高中的一把手就面临这种局面,因为程一瞬死不认账,公安方面只好走其它途径,其中收集邻居和单位的意见,就是其中的关键。那时居委会和单位的证明,是可以作为判刑的依据的,即便罪犯不认罪,可只要大家都认为他有问题,那就可以判啦。校长同志又一次感到焦头烂额,给程一瞬开个清白的证明吧,大家不同意,程一瞬屡次三番给学校惹祸,让学校的名声臭了大街,这次理应严惩,再给他开脱,那以后真是难以服众。可要是开个一贯表现很差的证明,那岂不是说县高中是藏污纳垢的地方,对学校原本已经很低的声誉,会造成更大的损害,这可真是个两难选择,校长同志不由的对程一瞬这个是非精,是恨到心窝窝里去了。

    在最终权衡利弊得失之后,校长同志决定采取中庸路线,既要保学校的声誉,这里毕竟是自己安身立命的地方,把程一瞬说成臭****,那县高中不就成了龙须沟了嘛。但也不会给程一瞬辩白什么,他闺女都指证他了,学校再给他弄个模范教师的身份,那不是自己打自己耳光嘛。于是学校出的证明说的是莫能两可,先是指出程老师工作很认真负责,然后又说他管理学生十分严格甚至有点出格,有时候会不知道轻重,最后表明对他的家庭一点都不了解,不能就此事发表明确的意见。这个证明可以讲,对公安局是没有任何帮助的。

    相比较学校的谨慎,学生们的证词五花八门,有的说程老师肯定不会干这种事;有的说想想平时程老师阴阳怪气的模样,干这事真有可能呀;多数学生除了表示震惊外,倒和学校的态度一样,无法对敬爱的前班主任下准确的结论。可有一点,大家的说法一致,就是程一瞬在学校还是很规矩的,没见他对女学生动手动脚,或者跟女老师有什么眉来眼去的勾当。

    邻居们的证词也是含混不清的,大伙都承认程一瞬几乎天天打骂女儿,不少邻居都劝过,程程是大姑娘了,不能这么对待,可程老师依然是我行我素,程程这丫头经常是鼻青脸肿的,看着真叫可怜。但要说程一瞬糟蹋自己闺女,众邻居没有一个人指证,因为没有亲眼看见呀,而且多数邻居对这事,还是持怀疑态度。

    在程一瞬的单位和邻居那里没有得到什么有利的证据,公安局又去了城关中学,程程的学校做了调查,结论是这孩子除了学习不好,整天挨父亲的打以外,其它方面都很正常,算是个比较乖的学生。这个结论同样不能证明程一瞬强奸过女儿,这让人民警察们很是郁闷。

    本来有程程绘声绘色的供词,再加上她母亲的旁证,那根本不需要再做外调了,就算程一瞬自己不招供,也可以交给法院判了。可程一瞬的老婆一口咬死没这事,让这起案件陷入了死胡同,这才有了上述警察们的外调。当然程一瞬要是自己招了,那也可以判的,不过他显然已经有点糊涂了,除了反复说“为什么会这样呢?”,其它问题一律答非所问。民警们有点怀疑,程一瞬是不是装疯,要知道神经病是不用被判刑的,不少犯人进来的时候,都这么表演过,甚至****的都不少。但人民卫士可不是庞涓,看见孙膑吃大便,就以为他真疯了,新中国讲究的是,绝不放过一个坏人。所以警察们还是努力的去找其它证据,以便给这个人面兽心的家伙定罪。

    跑断腿、说破嘴的侦查员们最后把收集到的信息一汇总,发现除了程程一个人的有效证词外,再没有一份材料是证明程一瞬有罪的。而且程老师一直表现的呆呆傻傻,这要说是装的,可也装的太像了,简直和渣滓洞里的华子良有一拼了,没听说**员在监牢里的装疯卖傻,是可以这么代代相传的。于是公安们开始怀疑程程是不是说谎了,她的动机还是很明显的,整天因为学习被父亲打骂,要说不恨她爹,那是没人信的。

    可是程程说的那些性侵犯的细节,在那个资讯封闭的年代,可不是一个十五岁小丫头所能知道的,什么抠下身、****、亲嘴,尿尿的东西硬邦邦的塞进来等等,真跟手抄本差不多,这玩意咋可能是假的呢?(民警们哪知道,这些丰富的性知识都是赵兴东传给钱春平,然后由这小子教给程程的,从某种意义上说,赵兴东是这几位的性启蒙老师。)

    正当警察们开始一筹莫展的时候,程一瞬的老婆提供了一个重要线索,她给民警叙述了程程告发程一瞬前一天发生的事情,于是钱春平进入了干警们的视野。这小子被叫去问话的时候,已经做了充足的准备,什么事情都是一退六二五,一问三不知,他只承认跟程程认识,别的是什么也不承认。

    民警问话那是把人当罪犯问的,通常都是直接发问,不留余地,属于少林派先发制人那一套。这套招数一般来说,还是管用的,人只要犯了错,再被别人一逼问,难免不露出马脚,要不咋有‘先下手为强’,这句老话呢。

    但是钱春平准备的太久了,甚至和郭大海还演习过,两位在局子里‘深造’过的年轻人,还是有一定经验的,这让民警也没有问出个所以然来。其实,这个案件的突破口,还在程程那里,民警们也不是不清楚,可这姑娘除了报案那次说的明明白白,后来再被问话,就一个字也不说,只是哭,没完没了的抹眼泪,最后警察也没办法,只好放弃审问她了。程一瞬的老婆也对女儿实施了各种各样的方法,想让闺女改口供,可程程就是不松口,显然这是因为母亲平时对她保护不力,总是屈从于丈夫的命令,让程程失去了对亲娘的信任。

    案件僵在这里,要判程一瞬证据略显不足,要是普通流氓案件,这条件基本上就够了,可这是人伦大案,不能草率行事,要做就要做成铁案,否则人心里总不踏实;而要放人,程程的证词可是有鼻子有眼的,放了程一瞬心里同样不踏实。人民的卫士们,也陷入了两难的境地。

    最后还是一个老侦查员说了一个办法,带程程去省里做处女鉴定,如果有问题,那就把程一瞬交检察院,该判就判;如果没有问题,那就是小姑娘撒谎,释放程一瞬。这个方案最终被领导们采纳,在1980年元月底,程程由母亲陪同,在一名女警的带领下,去了省中心医院,做了全套的妇科检查。

    结论很长,一般人读着都绕口,但关键性的一句话,令程一瞬的老婆送了一口气,那就是‘**完好’,真相终于大白天下,人民教师无罪。

    释放程一瞬的时候,都已经二月了,马上过春节了,胡子拉碴的程老师被妻子接回了家,他的神智还是有些不正常,总是发呆,显然这次事件对他的神经伤害还是巨大的,需要静养很长一段时间了。程程则被送到了工读学校,撒这么大一个谎,不受点惩罚,显然是不符合新时代精神的。

    最可笑的是钱春平,他得知程一瞬被放回来之后,立刻离家出走,投奔了在福建的哥哥。本来钱冬平是去福建出差学习的,可阴差阳错被省军区一位首长看上了,竟然被留在了福建,这算有贵人相中,老钱家自然是高兴万分。钱春平怕程一瞬出狱后找他拼命,就落荒而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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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语:写呀!写呀!写呀写!下呀!下呀!下呀下!老枪努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