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长贫难顾-《修真之傍前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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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足足走了一个月,才看见人烟。李冰冰不能特别肯定,但是觉得应该算是个村子。

    有十来间黄泥巴似的房子,看起来似乎是田地的地方,长得绝对不是任何能吃的植物。谁见过在田里种野花的?

    不要说人,连条狗都没看见。

    她还是进了村子,怎么说算是人类建筑。过了一年多鲁滨逊的日子,就想沾沾人味。

    村口竖着面古朴的石碑,竟然写着“富贵村”三个歪歪扭扭的大字。李冰冰一阵唏嘘感慨。愿望总是美好的,现实却爱迎头痛击。

    富贵这种东西,农民靠种田发财,这种可能不是没有。田里突然长出个箩筐大的南瓜,拿出去展览,说不定还能卖出高价。只是这可能性渺茫得简直等于零。

    发财的人不是没有。象李无为那样四处打劫,接取危险的任务。或者是官二代风飞流这种本身就是领导的人,后台强劲不说,自己还有天文数字的俸禄。

    进入富贵村,她将神识放出去搜寻。别说,还真给她搜到点活人气息。

    七弯八拐的到了一间黄土屋前,敲了敲门。没回音。再使劲敲门,顺便大喊,“有人在吗?”

    里面传来窸窸窣窣的声响,好半天门才吱呀打开。

    自从到了修真界后,李冰冰就没见过这么老的人。

    那些个几百岁的前辈们个个丰神俊朗,一副十大杰出青年的模样。

    门内的老者简直可以称之为人瑞,几乎是个人形的黑肉干。满脸的皱纹可以夹死苍蝇。头发胡子稀疏,连半点灰色都没有,全部苍白。

    他的存在简直是个奇迹,老成这样,还没死。

    大约被李冰冰的神仙气质晃瞎了老眼,又或许他压根就看不清楚,反正老者哆哆嗦嗦,诚惶诚恐的就要下跪。

    她怎么可能让这么老的老人家下跪。尊敬老人是为人起码的品格之一。大好青年是绝对不能仗势欺人,即使是作为修真界的“仙子”也不能无端端叫人跪拜。

    李冰冰好歹是个现代人,立刻扶起老人家,忙道,“老爷爷不用多礼!”

    拉拉扯扯,两人总算是达成了基本认知。老者终于明白“仙子”不愿意被人跪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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