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上云行-《修真之傍前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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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问如果只是将灵气导入经脉之中,单独滋养经脉,所花的灵气自然是少一些。要滋养整个身体,每个细胞,全身滋养下来,灵气便会消耗一空,外界又无法快速补充。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李冰冰表示,这个修真界差不多快完蛋了。

    思前想后,她决定去天门派逛一圈。可以打着去看望白浅或者百里断天的旗号,去那里瞧瞧,顺便蹭蹭人家门派的丰厚灵气。

    上云城是天门派管辖的大城。她虽然来过这里,却是倒在张幻剑的怀抱中,浑身燥热的,来这里治疗柳飘云给她灌的玄阴灵气。她稀里糊涂的,哪里会注意四周。

    这次却是正儿八经的逛悠。

    到底是天下第一的大城市,不管外头如何风雨飘摇,这里却是一片繁华热闹。

    来来往往的修士极其之多,每个店铺酒楼都有不少人进进出出。李冰冰逛了几家铺子,发现这城虽大,可是卖的东西却不贵。可见大批量生产的威力。买得多,做得多,物价反而便宜。

    李冰冰如捞到宝似的,买了好几双价廉物美的靴子。舒适不说,还非常耐用的那种。

    她如今有点靴子情结。当年靴子没底的惨状历历在目,因此染上了个毛病,就怕没靴子,储物装置里面至少有十来双,眼下又买了几双。

    还有就是灵酒,同样的酒,这里却是便宜很多。她足足灌满了两个葫芦的春意闹。虽然不是风飞流储存的上等好酒,可是这一款却是非常好喝,整个大陆的修真人氏的最爱。好比前世的二锅头,很带劲。

    如今身家丰厚,被人打劫反而发横财。这点灵石还是花得起的。

    上云城和其他地方最大的区别是,这里的女修显然多得很。李冰冰混在其中,竟然没那么显眼。她不爱打扮,回头率虽然有,却不是很高。这点让她尤其满意。

    正逛得高兴,突然感觉到有人盯着她。

    她回过头,却是惊讶万分,原来竟然是曾经的青梅竹马泉璧君。(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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