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我见玫瑰》


    第(2/3)页

    ……

    雷声是她的童年阴影,她当然不会忘。

    只是没想到过了这么久,梁现居然还记得。

    明姒单手托腮,咬唇思索。

    记忆忽然有些模糊——梁现是一直这样,还是和解了之后才对她变得友善的?

    她觉得应该是后者。

    不然,他们也不会互别苗头那么多年。

    不过既然和解了,有些问题就不是很重要。

    她还是很大度的。

    明姒一只手酸了,换了只手托腮,用左手慢慢敲字:「不许提我黑历史,赶紧睡觉」

    那也算黑历史?

    不过时间已经很晚,梁现便没有和她说下去,只看似妥协道:「嗯,不提」

    他发完这一行,回身靠着窗,床尾的矮脚凳在视野里被拉宽、变长,渐渐扭曲成了记忆里那只浅色竹篾筐。

    今晚失眠是个意外,大概是他从无意中发现自己脸颊上有道浅浅的口红痕迹开始的。

    继而想到,怪不得在影厅里,明姒好几次认认真真地端详着他的脸侧,好像想说什么,却在每一次他露出询问目光的时候,若无其事地说没有。

    她还挺坏。

    梁现轻勾了下唇角,抬手想蹭掉那道口红,手却不知怎的顿在了半空。

    他想起小时候,很多长辈看他跟明姒吵架,反而喜欢开他们的玩笑,逗他说,以后长大了娶明姒好不好。

    他一概说不好。

    那会儿梁现虽然小,但也有初初成型的审美观。

    他打心底里觉得,像明姒这样的小女生,骄纵又任性,对谁都有小脾气,还喜欢把小男生指挥得团团转,跟他一点也不对付。

    谁知这么多年过去,当初那些长辈一语成谶,他却好像成了小男生里的一员,不知不觉就习惯了顺着她。

    ——

    晚七点,平城嘉里酒店门口,长长的红地毯一路蜿蜒铺至宽敞洁净的大理石台阶脚下。

    媒体人员肩扛长枪短炮严阵以待,闪光灯片刻不歇。

    “记住,一定要抓紧时间拍!过了红毯我们没邀请函就进不去了!”

    “拍清楚点!记住人物放大放大!”

    “镜头换了没?

    赶紧检查!”

    “来了没有啊?”

    “……”

    终于,在众人翘首以盼的目光中,一辆黑色的加长版宾利缓缓驶入视野。

    车子分毫不差地停在红毯的起点,门童倾身上前打开车门,霎那间,无数闪光灯此起彼伏地亮起,照得夜空几乎如同白昼。

    “太夸张了,我要瞎了。”

    实习小记者被人潮挤得踉跄几步,艰难地开口,“我还没有看见他们长什么样!”

    “你的相机看见了就行,”资历老一点儿的那个说,“你以为我看清了吗?”

    实习记者挡开一个挤过来的同行,从夹缝里伸出手去胡乱拍了一通,拿回来检查了眼,发现全是高糊图,没一张能用的,顿时泄气。

    这架势,比她追星的时候还要疯狂。

    而这短暂的时间,订婚宴男女主角的身影已经快走至眼前。

    在人群的夹缝中晃眼看去,只觉得那男人身量颀长,女人气质明艳,让人禁不住想一探究竟。

    实习小记者追星狗的本质瞬间暴露,果断选择了先饱眼福。

    她把相机护在胸前,专心开辟道路,终于越过重重阻碍挤到前排,继而嘴巴张成了个小小的“O”字——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