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Chapter14-《王子病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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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谭睿康笑道:“本来就是,我能有什么钱,以后有了再交给你吧。”

    遥远看了看谭睿康,想起前几天赵国刚交代过的,让自己带他去买身衣服,谭睿康平时天天穿校服,周六日也不例外,放假时还穿着那身第一天来的时候赵国刚给他买的t恤牛仔裤,都一年了。

    换身衣服带出去显得时尚点,回老家也不丢人,遥远说:“走,我带你去买衣服。”

    他把谭睿康带去一家英伦风格的时装店,这是从香港开过来的第一家分店,比佐丹奴班尼路档次要高,有次赵国刚的朋友给遥远从香港带了一件回来,遥远就一直想买这个牌子的衣服,可惜本地没有。

    今年夏天终于开业,于是可以大买特买了。

    谭睿康看了一眼价牌登时就傻眼,一件普普通通的t恤就要四百八,这在谭睿康吃一顿盒饭只要五块钱的生活里简直就是天价。

    遥远不耐烦道:“去试衣服裤子,快。”

    今年松松垮垮的迷彩七分裤正流行,女孩子们还喜欢穿松糕鞋公主裙,遥远给谭睿康买了几双船袜,自己挑了套喜欢的,又拿了副墨镜戴上,准备夏天大张旗鼓地出去旅行。

    谭睿康被换上了衣服出来,说:“你喜欢这样的衣服?我来付吧,我有钱。”

    遥远道:“我来,你看看怎么样,把鞋子也换上。”

    遥远给谭睿康选了两件短袖,一条迷彩的七分裤,一双蓝色的低邦船鞋,一打低邦白袜,又把墨镜给他戴上。

    全部穿好后,谭睿康抬着头端详镜中的自己,他已经差不多有180公分了,肤色不像刚来那么黝黑,皮肤呈现出健康的小麦色,手长腿长,穿上七分裤后极其衬人。船鞋又是低邦的,呈现出健美的脚踝。

    两人心底同时浮现出同一个念头。

    谭睿康:(好酷,小远真会选衣服。)

    遥远:(妈的,好酷!怎么会这样!)

    谭睿康直似脱胎换骨,就像杂志上的时尚男模一样,遥远只觉自己的世界观被颠覆了。

    谭睿康怔了很久,遥远神情有点不自在,略有点吃醋,心想早知道给他买条紫色反光大喇叭裤穿,给他打扮得这么帅做什么?

    不行,遥远自己也不能被比下去。

    于是遥远去翻衣服了,蓝色的七分裤显得自己肤色太白,紫色的又太娘,选来选去就没件合适的,怎么穿都穿不出那种光芒万丈盖住谭睿康的效果来,最后勉勉强强也选了条军绿色的七分裤,打成平手。

    遥远特意选了件浅色的t恤,衬得自己皮肤很白,换了双和谭睿康差不多的船鞋,谭睿康人高,鞋子码数也大,没法和遥远换鸳鸯鞋穿,略有点遗憾。

    遥远边穿鞋子边说:“其实不贵,比起老东门那些这里掉个扣子那里脱根线头的仿韩货好多了,穿上去也不容易皱。”

    谭睿康说:“太贵了,但是我很喜欢。我来买,果然贵的衣服不一样。”

    他果断要了这套,掏出包里存折说:“我去楼下取钱。”

    遥远掏卡去刷卡,一副派头十足的模样,说:“早就准备好了。”

    两人一结算,谭睿康不禁咋舌,两人各买了两套,足足花了四千多,既喜欢又有点心痛,回家把衣服裤子折起来舍不得穿,过几天又拿出来烫,还帮遥远烫。

    遥远也只得由得他,知道他一时半会没法完全接受。

    数天后的早上五点半,赵国刚还在睡觉,谭睿康穿得整整齐齐,一手并着提上俩旅行社送的行李袋,有模有样,潮男一般戴上眼镜,倚在门边笑着说:“弟,出发,我买了烟给你抽。”

    遥远忽然就发现这一年时间里,谭睿康俨然已有了极大的改变,不再是当年抵达自己家门外那个脏兮兮,把行李袋的提手勒在肩膀后的农村少年了。

    他又高又帅,有风度,学习成绩好,聪明,最重要的一点是——和自己很般配。完全有这个资格叫他一声弟弟。

    有这么一个哥哥,赫然成为了一件很有面子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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