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知己(06)-《心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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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崇走去厨房,“这里……比卧室还干净。”

    “凶手在作案之后,用水冲洗过卧室、客厅、厨房的地板。”李训蹲在地上,手指在地砖上划过,“不过斧头接触地面的痕迹清洗不掉。而且地上的血虽然被冲掉了,但是鲁米诺测试还是有反应。”

    “凶手冲洗过地面,也就是说,室内提取不到足迹?而室外公共区域有清洁工打扫卫生,现在天气热了,最起码三天会清洗地板。”花崇说:“凶手的足迹已经不存在了?”

    “我本来也以为是这样。凶手很谨慎,冲洗地板不是为了清理血迹,而是为了消除足迹。但是我从客厅到卧室,提取到了一串清晰的足迹。”

    花崇眸光一深。

    “这些足迹属于同一个人,从脚长脚宽来看,是男性,且着力正常,没有穿着不适,即大脚穿小鞋或者小脚穿大鞋的迹象,不可能是故意穿了双不合脚的鞋子误导我们。”李训继续道:“他进屋之后,先是快步走到卧室门口,在那里有一段时间的停顿,又原路返回,迅速离开。根据脚印判断,这个人身高在1米8左右,体重65到70公斤。”

    “这个体型应当算是比较瘦弱,让袁昊他们看看大门的监控里是否出现符合这一身高体重的人。”花崇扫视厨房,“凶手在这里分尸,动静不小,楼下如果住了人,应该能听到。”

    “已经问过了,说是没注意。”曲值说。

    “没注意?不应该啊。”花崇拿起斧头,用了七成力向地面一挥,“铿”一声巨响,刺得人耳膜发紧,“分尸时有骨肉作为缓冲,声音肯定不会如此尖锐。但楼上有人剁排骨的声音大家都听过吧,闷响,一下一下的,怎么可能注意不……”

    说到这里,花崇突然一顿,骂道:“操!”

    “怎么?”曲值还没反应过来。

    “正是因为楼上剁排骨的声音都听过,所以楼下的住户习以为常,即便听到了,也不会在意,更不会跑上楼一探究竟。凶手在卧室杀了人,却多此一举挪到厨房来分解,就是认为厨房发出剁骨切肉的声音再正常不过。”柳至秦道:“花队,是这个意思吧?”

    花崇抬眼,点了点头,“先找到这串足迹的主人。李训。”

    “在。”

    “现场还有其他具有指向性的痕迹吗?”

    “暂时没有发现。”

    ?

    小区值班室,一头白发的刘大爷端出两把折叠椅让花崇和柳至秦坐。

    “我在洛大干了几十年宿管,2年前来这儿当门卫,头一次遇上这种事,难受啊。”刘大爷捶着自己的腿,唉声叹气,“洛大学生好得很,个顶个的单纯,以前我当宿管时,连盗窃事件都没发生过,哪里想到……哎!”

    “我听说新北村小区没有雇物管,一直是你们几位退休同志帮忙管理?”花崇耐心道。

    “嗨,哪里需要什么物管啊,那得花多少冤枉钱?”刘大爷说:“我们这几把老骨头干了一辈子宿管的活儿,哪里比不上那些物管?”

    花崇暗自叹息,心道还真是比不上。最起码的,如果小区引入了正规物管单位进行管理,那摄像头至少比现在多,也不会随意让无关人士进进出出。

    刘大爷一副想不通的模样,一对稀疏的眉毛皱得老紧,“这儿住的都是学生啊,跟宿舍差不多的,怎么会有人上这儿来犯事呢?”

    柳至秦客气道:“大学虽然不比职场社会,但也是一个相对开放的环境。刘大爷,您平时见到郑奇的次数多吗?最近有没有看到他带什么人回来?”

    “去年经常看到他,早出晚归,有时晚上回来得晚了,还给我们捎点儿宵夜什么的,挺好一小伙子,人缘也很好,经常带同学回来。”

    “同学?”花崇问:“男同学还是女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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