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知己(28)-《心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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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室安静了许久,每个人都在思考。

    “我帮你毁掉易琳琅,让他身败名裂。”花崇说,“只有这个条件能让楚皎赴汤蹈火,这是他最迫切的愿望。他对易琳琅恨之入骨,但是单纯杀死易琳琅,远远比不上亲眼看着易琳琅跌落神坛,从万人敬仰变为万人唾骂。”

    “那这对黑客来说,就是一桩永不赔本的买卖。”沈寻站起来,来回踱步,“郑奇等人他想杀,易琳琅他也不会放过。楚皎替他动手,他只需要给出一个承诺就行。”

    “楚皎疯了吗?”乐然说:“让杀人就杀人?这些人跟楚皎根本没有关系!”

    “楚皎的确是疯了,心理已经完全被对易琳琅的仇恨侵蚀。”柳至秦再次在纸上画起线条,“只要能让易琳琅一败涂地,他愿意成为一把屠刀。不过他一定被灌输了什么,例如一些正义的、冠冕堂皇的理由。”

    “法不责众,法律制裁不了这些网络暴民,但你可以。”花崇低着头,在屋里走来走去,手里握着一枚打火机,按得“叮叮”作响,“你也是网络暴力的受害者,你忘了他们怎么辱骂你,叫你去死?你不想让这些人得到应有的惩罚吗?笔名就是作家的生命,他们害死了风飞78,也害死了你——烷疯。你说,他们该不该死?该不该抵命?”

    乐然听得一愣一愣的,扯了扯沈寻的衣服。沈寻拍拍他的手背,做了个噤声的手势。

    花崇声音大了几分,情绪也突然高涨,“杀人偿命,他们以为躲在网络背后就能万事大吉?凭什么他们害了人,还能像正常人一样生活,还能肆无忌惮地再次害人?他们都是人渣,能害风飞78,就能害你,就能害其他人!法律无法惩罚他们,但楚皎,你可以!你没有错,错的是他们!杀了他们,给你自己,给风飞78报仇!”

    柳至秦唤道:“花队。”

    花崇回过神,怔了一秒,揉着眉心道:“抱歉,我又把自己代入嫌疑人了。”

    沈寻笑道:“陈队以前就跟我说过,你在揣测犯罪者心理上很有一套。今天一见,果然厉害。”

    花崇摆手,喝了半杯水,“黑客向楚皎提供线索,并且要求楚皎挖出死者的心脏喂狗。楚皎本人亲近小动物,去花鸟鱼宠市场观察何逸桃时,出于喜欢买下了一只德牧幼崽。他没有想到,幼崽在吃过心脏后出现了消化问题。杀掉郑奇、何逸桃之后,他必须立即离开洛城,不能带走德牧——这可能是黑客的要求。于是,他只能将德牧留在租屋里。为了让德牧活下去,他在离开之前带德牧去看过病,并在屋里放置了一周的狗粮和水。一周之后,房租到期,房东必然去查看,这个德牧就能得救。这造成了那天我去看到的一幕。”

    “他们之间靠什么联络?”沈寻说着转向柳至秦,“我记得我们已经查过楚皎的整个通讯网?”

    “他能够避开监控。”柳至秦说:“也能在联络之后抹除痕迹。他甚至能够对摄像头做手脚,这可能就是楚皎在对黄庆动手之前,对摄像头的反应显得业余,但在之前的案子里没有一次被拍到的原因。而他自己躲藏得太深,我们以前又陷入了误区,根本没有发觉他做的手脚。”

    “这些事你能做到吗?”花崇突然问。

    “嗯?”柳至秦一愣,旋即点头:“能。”

    “那我就放心了。”花崇道。

    柳至秦没反应过来,“放心?”

    “是,放心。你刚才说的事情神乎其神,我不懂,听上去像假的一样。但既然你能做到,就说明那个躲在暗处的黑客也有可能做到。”花崇眼角一勾,“起码证明我们不是在凭空瞎想。”

    “不过我们分析来分析去,最关键的问题却始终没有解决。”沈寻提醒道:“黑客的身份是个谜,他虽然没有孤注一掷为林骁飞报仇,但也在幕后做了不少事。他是谁?和林骁飞是什么关系?”

    这确实是个暂时无解的问题。

    “继续审楚皎吧。”花崇拍了拍手,“同时也要保护好名单里剩下的人,以防万一,绝对不能再出现受害者。”

    乐然瘪了瘪嘴,小声道:“我不想保护那些人。黄庆是个强丨奸犯,我……”

    “乐乐。”沈寻打断,“你是警察。”

    乐然侧过身,不说话了。

    “我猜即便我们继续审楚皎,也问不出太多有价值的东西。”柳至秦在乐然背上拍了两下,上前几步,“既然他只是一枚棋子,一把刀,又怎么会知道操纵他的人是什么身份?”

    “黑客后面会有什么动作?”花崇思索道:“他会对易琳琅动手吗?以什么方式动手?”

    ?

    西亚,x国。

    男人坐在没有开灯的房间里,面前只有三个硕大的电子显示屏散出幽暗的光。光照在他脸上,映出他清秀而年轻的面孔。

    只是这张面孔过于苍白,不似同龄人一般朝气蓬勃。

    他坐在靠椅里,一手习惯性地放在键盘上,一手抵在唇边,两眼直勾勾地盯着右边的显示屏,眸底似有血光。

    仔细一看,血光并非来自他的眼,而是他看着的显示屏。

    显示屏上放着一张照片,照片里的东西乍看分辨不出是什么东西,暗红色的一团,莫名渗人。细看令人心惊肉跳,汗毛倒数——那竟然是血淋淋的尸体。

    说是尸体也不准确,因为照片上的人似乎还没有死透,血从她被撕开的脖颈飙出,她大睁着眼,满脸鲜血,绝望无助地看着镜头。

    即便是一副静止的画,仿佛也能听到血喷溅的声响,能看到她生命最后一刻的挣扎。

    男人舔了舔唇角,像品尝到了甘美的佳酿。

    这套照片他已经看过很多遍了,每次看都心生愉悦,开心万分。那种愉悦似乎来自灵魂深处,叫他兴奋得颤栗,恨不得亲临现场。

    照片里的女人叫何逸桃,是个漂亮的女人,经营着一家花店,喜欢穿浅色的棉布裙子、小巧可爱的布鞋,喜欢坐在花店外的秋千上,对所有路过的人微笑。秋千荡起来的时候,她的裙角就随风翻飞,美好得像一幅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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