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七十一章 杀人诛心-《明末:帝国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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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晨,空气中带着湿气,哪怕身体足够强健,可跪了整整一夜,也被蚊虫咬了一夜,李过整个人也已是萎靡不堪,似乎只需要轻轻一个指头,    就能将这个昔日里鏖战疆场的悍将戳翻在地。

    李过的眼底出现了一双靴子,靴子的主人是冯恺。

    “知道本王为何要让你跪在这里一夜吗?”

    李过艰难的抬起头,看着眼前这位年纪轻轻就已然缔造出了一个传奇,甚至简简单单的就超过了大顺皇帝霸业的一代枭雄人物,心中忍不住一顿感叹。

    “败军之将,生死不由己,    莫说败将只是跪了一夜,就算大王要败将跪这里跪死,    败将也认命。”

    冯恺大笑,    须发皆舞,旋即哼声道:“你是李自成的侄儿,少年之时便追随叔父征战南北,勇猛非凡,战功赫赫,人送绰号‘一只虎’,乃实实在在的一员虎将,大败孙传庭于潼关,被封毫县侯……

    大明无道,天下群雄揭竿而起,虽为流寇实为义师,然而当你们势大之后,李自成并没有严明军纪,整肃军伍,流贼之风不改,义军之像无存,所过之处如蝗虫过境,    贪官污吏、失德权贵、土豪劣绅死在你们手里那是天道昭昭,    该去轮回为猪狗。

    然而你们这群蝗虫但凡到了一地,抢掠民财民粮,夺走那些原本就吃不饱穿不暖的良善百姓最后一口口粮,迫不得已只能被你们裹挟着成为匪贼流寇。

    你们练兵的方式就是养蛊,驱使那些手无缚鸡之力的百姓拿着棍棒农具冲上战场,几次战斗活下来的见了血的,杀到心肠如铁的就是你们那所谓的老营勇卒。

    可笑,可笑至极啊。

    多少百姓之家惨遭灭门,多少汉子失去妻子,多少孩童失去双亲,这是你们这所谓义军的罪孽。

    尸横遍野,赤地千里,处处都是饿殍,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你们短短几年就将河南、陕西祸害成了人间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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