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地不行-《捧她在掌心纵情撒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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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傅臣的坏时欢没见识过,毕竟上辈子他俩分开的太久,傅臣出狱后已经是十年后了,再怎么不成熟稳重的人,将近而立之年时都已经饱经沧桑,更何况是在监狱里度过的傅臣。

    然而这一次,时欢算是真的见识到了傅臣的坏,之前或许是一直忍着所以没有对她下手,可是这次不一样了,当一念之间捅破两个人之间的那层名为距离的屏障,他将肆无忌惮。

    时欢也不知道傅臣是受了什么刺激才会这般地对她,但是她并不讨厌傅臣这样对她,相反地,她觉得傅臣应该早些这样对她才是正常的。

    时欢身着白色的碎花裙,被傅臣高大的身影笼罩在床上,唇齿之间都是傅臣的味道,带着淡淡的烟草味,也带着淡淡的薄荷香,袭击着时欢的各个感官。

    她上辈子从未和傅臣这般亲近过,一来把他当成哥哥一般的人,根本不会去想一些乱七八糟的去亵渎他,二来她和单危有了不解的孽缘,即使傅臣出狱,她也不敢和他多说什么。

    所以这种亲密无间是前所未有的,傅臣的舌软的过分,在她唇齿之间肆虐,她愣愣地躺着任由傅臣索取,如此激烈的吻不该是初吻,初吻一般都是青涩的,可是傅臣的吻霸道汹涌,似乎恨不得把她吞噬。

    两个人谁都没说话,都很沉默,傅臣给予,时欢接受,就像是提前商量过似的心照不宣。

    深秋的晨阳过分冷冽,即使从窗户照耀进来,依旧感受不到任何的温度。

    傅臣沁凉的手指慢慢地触碰她的天鹅颈,试图从她连衣裙的领口探入,时欢这才如梦清醒,一把抓住了傅臣的手。

    傅臣一顿,这才不知餍足地放开了被他亲的殷红的樱唇,双眸深邃,如同星辰。

    时欢看着傅臣的眼睛,不发一言,傅臣伸手抚了抚她鬓角,声音依旧低沉:“知道么,哥哥想做这些已经想很久了,今天终于如愿以偿。”

    时欢眨眨眼,看着他的眼睛,声音小如蚊讷:“你都不问我同不同意。”

    傅臣看着时欢的唇,再次情不自禁地低首吻住,一边轻啜一边道:“我怕他比我捷足先登,思考了许久还是决定把你追到手再说,你妈妈不同意我们在一起,那我就偷偷地追你,等我以后有出息了,我再娶你,到时候你妈妈就再也没有任何借口来阻止我们了,我抱你进来的那会儿我就想过了,如果你拒绝我,我就不会干这些事,你不拒绝我,我就当你也喜欢我,所以才默允了我的混账行为。”

    时欢脸颊泛红,她是喜欢傅臣啊,从上辈子的时候就喜欢了,只不过一直没有勇气说,再加上上辈子她本就被人玷污,更没有勇气去承认自己喜欢傅臣。

    可是这辈子不一样了,她喜欢傅臣,她要把他握在手里。

    时欢伸出胳膊搂住傅臣,反正已经戳破了那最后一层名为友情的保护纸,她也没什么可矫情的,承认喜欢傅臣又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情。

    时欢声音小小的,却带着姑娘家独有的软糯:“一直喜欢你,喜欢你很久了,不是同情不是可怜,就是把你当成一个普通男生去喜欢,你有多喜欢我,我就有多喜欢你,你不喜欢我,可我还是喜欢你。”

    没有什么比在自己生日当天被心爱的女孩表白更让他觉得激动和幸福的了。

    时欢一直是他人生路上的光芒,从小就撕碎黑暗与他同在,所有人把他当垃圾,只有她不嫌弃他,他忍了这么多年,也做好了长大后就失去她的准备,可是她却总是在他下定决心远离的时候来靠近他。

    他怎么受得了这样的诱惑。

    尤其是这个时候,孤男寡女,她也不是那个小时候和他睡一张床什么都不懂的小女孩了,她是个大姑娘了,发育地让所有女孩都嫉妒。

    傅臣的定力顷刻化为乌有,血气方刚的少年本就处于水深火热,却还被主动表白,傅臣伸手按住她纤细的腰肢吻他,时欢一边回应傅臣一边轻声细语如同小猫呜咽:“我喜欢你,最喜欢你了。”

    “再说喜欢我,我就让你见识什么是人心险恶。”

    傅臣故意闹她,她不畏惧傅臣的威胁,软软地躺在他身下一遍一遍呢喃:“最喜欢哥哥了。”

    傅臣的所有隐忍瞬间崩溃,妈的他不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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